重庆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
重庆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

登录    注册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> 政策法规 > 国家政策 >商务部、浙江省人民政府:促进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发展

商务部、浙江省人民政府:促进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发展

来源:中国有色金属报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11-28     浏览次数:192

分享到:

日前,商务部、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《中国(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
《方案》提出,力争到2030年,初步建成功能完备的大宗商品储运、加工、海事服务基地和贸易、交易中心,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。

《方案》提出,促进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发展。支持开展进口粗铜、再生铜打包、破碎、铸轧等加工业务,开展有色金属矿产及中间品分装业务,打造有色金属矿产混配加工及分销中心。支持开展新能源相关原材料仓储业务。